一.培训依据
根据《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五条(三)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
根据《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4.2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应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2019年6月26日消防救援局发布关于贯彻实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的通知。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持初级(五级)证书的人员可监控、操作不具备联动控制功能的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和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人员,应持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二.职业方向
1.消防设施操作员(监控)
2.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检测)
三.培训对象
1.消防安全检查人员
2.消防控制室监控人员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人员
4.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5.其他自愿参加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时间
即日起均可报名,培训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5月24日
五.报名条件
培训学员身份信息确认后,不得中途退学或换人。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自觉遵守培训相关制度和规定。参训人员要求身体健康,视觉、听觉、嗅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捷。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六.报名资料
初级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电子版扫描件1份。
2.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大专以上学历须供学信网信息1份;电子版毕业证、学信网jpg1份。
3.2寸白底照片4张;电子版照片1份(文件大于或等于30Kb,大于或等于300*420像素;不可通过纸质照片扫描、翻拍等形式获取,严禁将照片放大后使用)。
4.本人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符合报名条件的专业年限工作证明1 份(报考初级需从事相关工作至少1年)。
中级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电子版扫描件1份。
2.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大专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信息1份;电子版毕业证、学信网jpg1份。
3.2寸白底照片4张;电子版照片1份(文件大于或等于30Kb,大于或等于300*420像素;不可通过纸质照片扫描、翻拍等形式获取,严禁将照片放大后使用)。
4.本人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符合报名条件的专业年限工作证明1 份(报考中级需从事相关工作至少6年)。
七.培训地址
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金村派出所对面
八.联系方式
张老师 13015452119
孔老师 13015453119